写作文需要我们有良好的批判性思维,能够客观评价自己的作品并进行修改和改进,优秀的作文要能够揭示人性的共同特点和社会的普遍问题,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92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1
读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很同情黑奴,同时,我也痛恨奴隶主。十九世纪初时,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谢尔比先生由于经商失败,被迫出售黑奴汤姆和小哈里偿还债务,乔治·哈里斯、妻子伊利莎和儿子小哈里分别向北方加拿大逃亡,历经波折,终于相会并安全到达目的的,过上了真正自由人的生活。老实的汤姆叔叔得到新主人圣克莱尔和他的女儿伊娃的喜爱,但不幸的是伊娃病重而死,而圣克莱尔先生也在没办理完手续时被人杀害。汤姆被卖给了烈格雷,最后因鞭打而死。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对黑奴产生了同情。这些好孩子,一出生就远离母亲,挨打挨骂,使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因为他们有这个坏习惯,所以奴隶主打他们,讨厌他们。他们也不想想,这是谁造成的。人们都宣扬“人人平等”,可是,黑奴和奴隶主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有三六九等之分呢?只因为民族落后,人们就可以把黑奴当物品一样买来买去吗?虽然有些奴隶主是善良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奴隶主是凶狠的。
我也被伊利莎的勇气和毅力感动。她为了自己的孩子使劲地跑,摆脱敌人,她可以为了孩子,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彼岸。这很令人敬佩,母亲为了儿子,可以忍受这么多的苦,可见,黑奴也有感情,也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可见,母爱是多伟大呀!可是,那些奴隶贩子为了钱,竟要活生生的拆散那些幸福的家庭,这亲人离别的场景是多痛苦呀!可是这些奴隶贩子,天天看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竟然无动于衷,还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有没有同情心,还有没有人性?这些悲剧都是他们——那些奴隶贩子们和社会制度造成的。他们不应该买卖奴隶,不应该让他们家破人亡,不应该看着这些无动于衷。
汤姆叔叔对主人要卖掉他毫无怨言,他还为新主人祈祷,为新主人卖力,它是多么善良呀!这个主人去世了,他落到了凶狠残暴的主人手里,可他就是不逃,他甘愿受鞭打。所以,汤姆最后难逃死亡的命运。但是,汤姆是个好人。他为了让别人多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别人,自己多干些活,他不想伤害那些无辜的黑奴,宁愿自己受罚,也不愿让他人受苦。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了解了十九世纪时黑奴的生活是多么痛苦,比起他们我们真是太幸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有时还抱怨这样舒服的生活,想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伊娃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要是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伊娃都会用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爱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很敬佩伊娃。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2
假期,我读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没有战争的硝烟,却到处是烟火的味道。小镇上空弥漫着乌云,马儿不断地喘着粗气,一场战争正在酝酿,那时的美国社会到处是对黑人的歧视和奴役,他们中的很多人有着和汤姆相似的甚至更加悲惨的命运,他们或许没有遇到伊娃,也许他们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之中,从未感受到爱的存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一部非凡的小说,引发了一场解放和自由的战争。人的自私和莫名的优越感让他们毫无人性的压榨其它种族的人。犹太人也好,黑人也罢,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平等地相处呢?汤姆这个悲剧式的人物,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而这部书更是那个社会的缩影。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
这个故事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伊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伊娃。伊娃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3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的黑人令我十分同情,那些残忍的奴隶主令我十分愤怒。
我觉得这本书和我们语文书中的《凡卡》十分相似,都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人被主人拆散家庭,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怀着玛丽的心态:黑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可还是有一些像谢尔比先生、乔治少爷,伯德夫妇这些同情黑人的白人。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信守承诺、十分忠诚善良的黑人,他的命运一波三折,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揪着,我一直在为他的命运担心,当他遇到好心的主人时,我为他庆幸,当他遇到恶毒的主人时,我为他担忧。他的主人对他不好,天天打他,他有机会把主人杀了,可他不愿这样做,还劝说同伴打消这念头,就算有人对他伤害再深,只要他悔改,他也会原谅他。这么好的黑人,但最后死在了主人手里,让我十分痛惜。我觉得害死汤姆叔叔的是他的品质,他没有其他黑人身上那股为了自由而反抗的精神,他总想用他的善良、他的勤劳去感化别人,他让我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我认为汤姆叔叔的忠诚是愚忠,我甚至觉得他没头脑,还有些没心没肺,他没有从别的老黑奴身上看到他的将来。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4
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虐待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杀。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 。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痺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天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干的。”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 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生;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5
汤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红河上的小船底层,心情却比这还要沉重。一切光明都从他天空消失,一切幸福都从他的身边掠过,一去不复返了,就同眼前的河堤和大树一样。肯塔基老家、妻子、儿女和宽厚的东家;富丽堂皇的奥古斯丁。圣。克莱亚公馆;伊娃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的眼睛;倨傲、愉快、英俊、表面满不在乎,心地却永远善良的奥古斯丁;那些安逸而悠闲的岁月……这一切都消逝了。
黑奴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此:天生易受感染,在斯文人家受熏陶,养成文明和感情之后,却免不了要到黑心人家做奴隶。尽管国法明文规定,说明“在法律上被当作、被公认、被断定为一项私人财产”,也不能把他们的灵魂,以及其中包含的回忆、希望、恩爱、恐惧和情欲的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一笔勾销。
汤姆叔叔是个可怜的人。他在谢尔贝先生家养成高尚品德之后,到了黑奴贩子手中。在船上遇到了“小天使”伊娃和潇洒的奥古斯丁,可由于伊娃病死,奥古斯丁惨死,他又被黑奴贩子带走。
像汤姆叔叔这样善良的人,也没能逃出厄运,最终死在雷格里的鞭下。再他临死之前,他用赞美诗和灵魂感化了雷格里的仆人。
我们应该像汤姆叔叔那样,对别人忠心耿耿,面对死亡
毫不畏惧,始终保持纯洁的灵魂。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文篇6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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