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申请书就是我们表达自己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应用文体,下面是92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庭在和解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1
x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熊xx与被告陈xx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原、被告为达到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的目的,拟进行庭外和解,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被告共同向你院提出下列申请:
原、被告共同申请庭外和解,和解期限为 个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请予以准许。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2
申请人:鲁xx,男,1966年3月22日生,汉族,采煤工,地址:x省x县山村9组,现住:w市xx区配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煤矿有限公司山丘煤矿,法定代表人:林向学校、,地址:x省x区x镇xx村,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主持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雇员损害赔偿纠纷。
2、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的:误工、护理、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假肢、被扶养人生活、营养、伤残评定、交通、精神损失费用,计:656813.32元,扣除被申请人已付15800元,还应支付641013.32元。
3、调解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份,与几位同乡被被申请人招聘到该煤矿南采区任采掘工作。20xx年6月28日,申请人在采掘面工作时,因采掘面塌方,申请人被塌方石块砸伤左腿。受伤后我被送到龙岩市二院住院保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1、左小腿下段不完全离断伤术后感染并骨髓炎;2、左外踝骨质缺损、皮瓣坏死缺损、感染;3、右侧第9肋骨骨折’。被申请人为节省开支,于20xx年1月2日要求申请人出院回家休息治疗。
由于受伤的下肢血液循环不通,左外踝骨质缺损、皮瓣坏死缺损、感染,左胫骨下段骨折支架外固定后骨不连,逐渐坏死。为保生命逐于20xx年5月20日被送往xx省红炭山矿业公司龙岩矿区医院进行截肢手术,住院费用都由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27日出院,转入龙岩市康达假肢装配站安装假肢病康复训练至今。
20xx年9月23日,经司法鉴定中心(司鉴【20xx】临鉴字第952号)《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申请人为:1、相当于交通事故六级伤残;2、属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3、属部分护理依赖。
鉴于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创造财富时遭受人身损害,在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被申请人至今也未予以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格局,构建和谐社会,申请人恳请贵院帮助主持调解,对本案的相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敬礼!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3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 ,住所地: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申请人进行庭外和解,并给予月庭外和解期限。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的申请人与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了妥善处理双方争议,化解矛盾,申请人拟与 进行庭外和解,请贵院予以准许并给予申请人月庭外和解期限。
此致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4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向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禹城中农润田化工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7元,逾期付款利息60928元,差旅费3998元,诉讼费18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约150000元及执行费用等,以上费用共计49万余元,并追加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两被执行人也是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由被执行人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人民币(该款不包括广水法院已经划走的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19000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即视为被执行人履行了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项下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差旅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等一切支付义务。
三、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并解除所有的查封保全措施。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5
xxx人民法院:
我公司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企业破产法(指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九十五条向你院提出和解申请,请予许可。
敬礼!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6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xx年五月十五日
庭在和解申请书篇7
申请人:______公司,住址:______开发区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______岁,汉族,个体业主,住______县______小区7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______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______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______年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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